青海启动残疾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今年以来,青海省残联进一步强化残疾人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系统性融合,着力破除残疾人关爱服务、社会保障领域现有制度体系与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的现实难题和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协同、汇聚资源,完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措施,启动残疾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制度试点,目前已经在7个县区试点,由政府出资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已保障8300余名残疾人。预计今年试点县区将达10个,近2万名残疾人受益。
试点工作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为保障对象,以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保险责任为保险内容,涵盖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交通出行保险等保障权益。由试点地区残联对接商业保险机构,采购适合提供残疾人风险特征和保障需求的风险产品,按每人每年100元的保险费用标准统一支付,并向投保对象详细解读保险保障范围、理赔流程等关键信息,确保了每一位参保残疾人都能清晰了解自身权益。
试点工作的启动,标志着本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效减轻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因意外伤害后的经济负担,解除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安全风险顾虑,全面提升其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切实为残疾人构筑更加稳固、可持续的意外保险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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